内蒙古医科大学拟择优选定“2024年部分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内蒙古医科大学工程2024年部分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2、项目内容:
内蒙古医科大学2024年小型零星新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审计费预算为15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必须是独立于业主项目工程咨询和监理之外的服务单位。
4、供应商具有与所投标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经验。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内蒙古医科大学审计处报名,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办公楼E座607。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
本次采购文件免费领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于登记报名后以电子版形式发到供应商电子邮箱,未经同意不得转载。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
(2)提供供应商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近期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期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近期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提供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资质证书原件;
5、同时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企业鲜章的复印件1套并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9:30时;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交流中心2号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9:30时;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交流中心2号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办公楼E座607室
联 系 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471-6653228
内蒙古医科大学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