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文件要求,按照学校党委安排,审计处受组织部委托,现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21年6月11日起,对鲁海文同志担任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原院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起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3日。
审计实施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鲁海文同志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处联系。
1、联系电话:0471-6653228
2、电子邮箱:immusjc@163.com
3、审计组办公地点:附属医院门诊楼八楼一号会议室接待室
内蒙古医科大学审计处
2021年6月11日